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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葫芦岛日报
近日,葫芦岛市渔业行政执法队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科、水产苗种安全执法科联合对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37家养殖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及水产苗种安全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指导宣传。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养殖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高温季节食用贝类风险提示、放心水产苗种下乡宣传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发放夏季高温季节食用贝类中毒事件警示、放心水产苗种下乡产地检疫十问十答、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宣传材料1500余份;对4家水产品养殖及水产繁育生产企业可追溯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完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